“一得阁”墨汁商标侵权案庭外和解
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昨(20日)通报称,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我市15家商铺、超市的商标侵权系列案子,原被告两边当场达成庭外和解协议。
各被告的侵权商品当即下架,中止侵权行为,补偿原告一定的经济损失;经营规模较大的单个被告向原告直接进货。原告撤回对所有被告的诉讼。
3月6日,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一纸诉状将婺城区15家商铺、超市告上法庭,请求被告中止商标侵权,要求各被告分别补偿原告经济损失两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北京“一得阁”始创于1865年清朝同治时期,至今已有152年历史,旗下的墨汁深受文人墨客所喜欢。“一得阁”牌商标接连十几年被评为北京著名商标,在2006年“一得阁”更是被商务部颁发“中华老字号”荣誉称号。
婺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担任审理该系列案子。在传票送达被告手中以后,多名被告情绪激动,被告之一的可力副食品商铺经营者潘某跑到承办法官单位,向承办法官倾吐其寝不安席、精神压力巨大。
潘某表明,他对构成商标侵权并不知情,并且墨汁一瓶价格才10多元,一次性要赔付两万元实在承受不起。潘某透露该系列案所有被告组建了微信群,互通信息,准备一起应诉,两边敌对心情浓重。
承办法官发现,该系列案具有特殊性。多家小商店、小超市的涉案墨汁均是从被告之一的某商行进货,并且因为小商店、小超市的运营规模较小,大多经过电话向供货商要货,供货商会组织专人送货上门,货款直接现金给付,没有订购、供货单据签收方法,这致使小商店、小超市无法经过合理来历进行抗辩。
而作为大供货商的某商行也有其苦衷,他们的进货途径是由某出售人员上门推销然后建立的,因为本身作业忽略,并没有细心确认该出售人员经销资质,且其所供给的墨汁外观与北京“一得阁”墨汁共同,该墨汁包装盒上有防伪标识,拨打防伪电话后还有验证为正品的提示音。事发以后,该商行联络出售人员时,才发现电话已无法接通。
综合案情,承办法官们以为,该系列案件以调解为宜,许多被告的确构成了商标侵权,但诸被告侵权有必定的特殊性,并非片面恶意侵权,且原告索赔金额过高,直接判决不利于各当事人服判息诉。经与原、被告进行交流,原告代理人提出,他们的调停计划是诸被告需从原告方进货,达到必定数额以后,能够减免索赔数额。
诸被告则以为墨汁不同于别的快消品,原告所请求的进货数量太大,许多被告难以出售。承办法官实践调查了有些被告的墨汁出售状况,发现确如被告所说,许多被告墨汁出售量较小,原告所提计划使许多被告难以承受。
案情陷入胶着之际,承办法官们仍一次次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承办法官们发现,北京一得阁墨业有限责任公司商业维权的主要目的是为冲击侵权行为,在冲击过程中宣扬、推行其商品,寻求新的客户,扩展其商业地图,增强品牌影响力。
对于这一状况,民三庭庭长招集各被告与原告在庭前进行面对面交流,直陈利害,并借一年一度的知识产权宣扬周即将来临之际,为十几个被告作了一场即兴的商标侵权纠纷防范的宣讲,并教学运营者应依法诚信运营,被申述侵权时应活跃应诉,而非选用消沉因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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