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成功后没有使用,可以将商标授权给别人吗?
深圳市神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15-12-30/
商标资讯
可以。您可以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或者使用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将商标授权转让给你朋友。
A、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所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依照法定的程序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一、所需文件
(一)受让人为法人名义: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转让人受让人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受让人盖章/签字的委托书、转让双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委托协议、 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上盖章。
(二)受让人为个人名义: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让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转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转让人受让人盖章/签字的申请书、 受让人盖章/签字的委托书、 转让双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委托协议、 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上盖章。
二、商标转让程序
1、 申请阶段:提交文件
2、 正式受理、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转让证明
三、注意事项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时,由国家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
B、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A、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所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依照法定的程序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一、所需文件
(一)受让人为法人名义: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转让人受让人盖章/签字的申请书、受让人盖章/签字的委托书、转让双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委托协议、 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上盖章。
(二)受让人为个人名义:受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让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转让人身份证复印件、 转让人受让人盖章/签字的申请书、 受让人盖章/签字的委托书、 转让双与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委托协议、 在我方提供的商标委托代理协议上盖章。
二、商标转让程序
1、 申请阶段:提交文件
2、 正式受理、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转让证明
三、注意事项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时,由国家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
B、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允许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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