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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受戒》被侵权 数字阅读时代如何维权?
深圳市神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017-08-04/ 版权登记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起诉 《中国学术期刊 (光盘版)》 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和同方知网 (北京) 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由于此次涉案的作品为汪曾祺的短篇小说 《受戒》,引发业界内外关注。

受戒,商标 

侵权案高发易发,数字版权盗版容易维权难

汪曾祺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为涉案作品 《受戒》 的作者,依法享有完整著作权。汪曾祺去世后,其著作权利由三名子女共同继承,后经授权,文著协对涉案作品进行集体管理。今年6月,文著协发现,被告通过电子化复制,将 《北京文学》《文学界》 《芳草》 等九种期刊、杂志上刊载的涉案作品,在被告经营的网站和客户端上向公众提供。其中PC端网页通过付费下载800余次;安卓客户端通过付费下载近400次;iOS客户端通过付费下载近400次。

文著协认为,涉案作品及作者汪曾祺,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华人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两被告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此,文著协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五万元及相关费用支出。

加强监管的同时,作者和企业都需要加强版权意识

如何在行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能够应对不断涌现的新型侵权盗版行为,成为当下出版界的焦点。

有时,作者的一女二嫁,也可能构成版权侵害2010年,某知名作家与人民文学出版社签订了作品的专有出版权,随后他又与某网站签订了该作品的数字版权。一年后,作品的数字版上线销售。人民文学出版社将作家和网站告上法庭。法庭上,两家各执一词,也都出示了签约合同,宣示拥有该书的数字版权。该案件涉及到数字版权的归属纠纷,暴露出了数字出版界内的行业的一大问题———这位作家表示,自己“不懂”网络,所以才一女二嫁。有评论认为,许多作者的对版权概念的“不懂”,于是既不懂得尊重别人的权利,别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维护。

面对互联网侵权现象高发、涉案作品海量等特点,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监管准确有力、科学有效。一方面,通过第三方网络版权监测平台,从源头有力地监控并预防重大侵权盗版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建立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网络版权管理模式,比如建立多样的版权合作平台,并建立企业自律公约。此外,应加快建设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提高侵权假冒的违法成本,对重复侵权和故意侵权行为规定惩罚性赔偿措施,建议加大司法惩处力度。

文章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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