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有那几种深圳专利申请人类型么?很多人应该就是只了解专利类型,却不是很了解专利申请人条件。为了让大家对专利权人有更深刻的了解,将在这篇文章中给大家讲解一下!
关于深圳专利申请人的类型只有5种!主要是符合申请专利的自然人和法人。
1.共同深圳专利申请人
是指共同申请专利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或者单位与单位。共同申请人中,如果事先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办理。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其合法权利的继承人
所谓合法继承人,是指由于发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专利申请权。
3.合法受让人
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职务发明所属单位自愿将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予的人或单位。
4.职务发明创造所属的法人单位
对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5.外国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为了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我国《专利法》采用国际通行原则,对外国人在深圳专利申请做了如下规定。
a.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机构的外国人,享有与中国单位和个人完全相同的待遇。
b.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如果其所属国同我国有双边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按互惠和对等原则予以办理。办理申请应当委托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办理机构。
c.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或者继承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受让或继承的证明文件。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以上就是5种深圳专利申请人类型总结!只要满足以上条件都可以依法申请专利权。经过专利部门的注册后受法律的保护。